杭州同城转迁最新政策 (杭州同城转迁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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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同城转迁最新政策 (杭州同城转迁最新消息)

一、转迁对象

  • 具有杭州市常住户籍人员。
  • 已在杭州市缴纳社保满5年。
  • 在杭州市有固定住所(含家庭自有住房、商品房、租赁住房等)。

二、转迁条件

  • 转入地与转出地均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
  • 转入地所属区域为非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
  • 转出地户口与转入地户口地址对应(即同住)。
  • 转入地无户籍登记人员(即迁出人员户号户口簿均已注销)。

三、转迁申请

  • 转迁申请人向转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 转入地派出所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公安局审批。
  • 市公安局审核通过后,会通知转入地派出所办理转迁手续。

四、所需材料

  • 《杭州市同城转迁申请表》
  • 转出地户口簿及身份证
  • 转入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转出地社保缴纳证明
  • 其他相关材料(如婚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五、办理流程

  • 转迁申请人到转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转入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 转入地派出所将材料报市公安局审批。
  • 市公安局审核通过后,通知转入地派出所办理转迁手续。
  • 转入地派出所通知申请人领取新户口簿。

六、注意事项

  • 转迁后,申请人的户口将迁入转入地派出所管辖范围内的户号。
  • 转迁后,申请人的社保关系将自动转移至转入地。
  • 转迁后,申请人的医疗保险关系将自动转移至转入地的医疗保险机构。
  • 转迁后,申请人的子女教育关系将根据转入地教育政策办理。

七、联系方式

  • 杭州市公安局:0571-12345
  • 杭州市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参见各区、县(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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