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spa馆 1500万 (杭州一spa馆以热情服务为诱饵二审)

杭州品茶 06-05 阅读:41 评论:0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一Spa馆以热情服务为诱饵招揽顾客一案进行二审宣判。法院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00万元。

案情回顾

2020年,被告人李某某在杭州市开设了一家名为“天姿国色”的Spa馆。为了招揽顾客,李某某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夸大Spa馆的服务内容,声称可以提供“热情周到”、“私人定制”的服务,并暗示可以提供性服务。

一些顾客被李某某的宣传所吸引,前往Spa馆消费。当顾客进入Spa馆后,才发现所谓的“热情周到”、“私人定制”服务并不存在。李某某及其员工对顾客态度敷衍,提供的服务也不专业。李某某还向顾客收取高昂的费用,并诱导顾客购买昂贵的会员卡。

一审判决

2021年,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对李某某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00万元。李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宣判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并无不当。李某某利用虚假宣传手段欺骗顾客,并从中牟取暴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某的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严惩。

因此,二审法院驳回李某某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杭州一spa馆 1500万 (杭州一spa馆以热情服务为诱饵二审)

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虚假宣传招揽顾客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为了牟取暴利,不惜欺骗消费者,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

法院对此类案件的严厉打击,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虚假宣传所迷惑,以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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