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套住房 (2021年杭州首套房认定标准)
杭州耍耍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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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杭州市限购区域内非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政策的通知》(杭政规发〔2021〕5号),自2021年3月26日起,杭州市首套住房认定标准调整如下:
- 具有杭州市户籍人员:购买首套住房,是指其在杭州市无住房记录,且家庭成员在杭州市无住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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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杭州市户籍人员:购买首套住房,是指其在杭州市无住房记录,且家庭成员在杭州市无住房记录,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在杭州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 具有浙江省居住证,且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
- 无户籍人员在杭州市购买首套住房,需要提供在杭州市稳定就业或创业的证明材料,以及连续缴纳满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认定标准说明:
- 住房记录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权证。
- 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以首个月的缴纳时间为起算时间,至购买首套住房时(含)的累计缴纳时间。
- 稳定就业或创业,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 家庭成员是指购房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特别提示:
- 购房人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商住房,认定标准与普通商品房一致。
- 符合杭州市限购区域内人才引进政策的购房人,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落户、住房限购、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 具体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时限、审批流程等事项,请咨询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或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
联系方式:
-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88021212
- 上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87080795
- 下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85127123
- 江干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87950000
- 拱墅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86533322
- 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87288013
- 滨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87886800
- 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82876669
- 余杭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88997250
- 临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63758811
- 富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63306666
- 桐庐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68686800
- 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71-6401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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