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休闲场所 (娱乐休闲场所管理条例)

杭州娱乐 08-02 阅读:2 评论:3

第一章 总则

  • 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娱乐休闲场所管理规定。
  •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娱乐休闲场所。
  • 娱乐休闲场所是指提供歌舞表演、游艺活动、健身娱乐等服务的场所。

第二章 许可与登记

  • 开办娱乐休闲场所,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的特殊行业许可证。
  • 申请特殊行业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2. 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人员;
    3. 符合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娱乐休闲场所开业前,应当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经营管理

    娱乐休闲场所 (娱乐休闲场所管理条例)
  • 娱乐休闲场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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